柳州市开展家电下乡活动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柳州市开展家电下乡活动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开展家电下乡活动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消费和拉动内需保增长的一项重要举措,得到广大家电生产企业和农民群众的热烈欢迎。自家电下乡活动启动以来,家电的销售量明显增加,不仅让农民受惠,拉动了内需,还促进了企业发展,对发展柳州市国民经济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本文从柳州市开展家电下乡活动的背景、取得的成效、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如何进行贯彻落实好家电下乡政策方面作一些探讨,希望对家电下乡政策的不断完善和全面落实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使这项政策更好的达到惠农、利企、益国的目的。
一、柳州市开展家电下乡活动的背景
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从2007年底开始,我国家电行业发展速度明显放缓,企业面临着明显压力。在严峻形势面前,国家经过充分酝酿,及时出台了家电下乡政策。家电下乡是一项惠农政策,国家出台这项政策,一方面是为了撬动农村消费,另一方面是为了促进相关行业发展。这是财政政策和贸易政策的创新突破,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家电下乡,这项旨在扩大内需、拉动农村消费市场的政策,不仅可以转移出口压力,减少贸易顺差和贸易摩擦,同时还可以将家电行业过剩的产能加以消化,扭转企业效益普遍下滑的势头,显然是一举多得,并且已成为农村市场快速启动的催化剂。作为一块“大蛋糕”,家电下乡在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方面所起的作用显然是不容小觑。
家电下乡政策的创新之处在于:家电下乡利用财政政策杠杆,引导生产企业设计、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的产品,完善售后服务,同时引导经销商健全农村家电流通网络、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实现了财政政策与生产、贸易政策的结合,利民、利企、利国,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政府得民心。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家电下乡的指示精神,柳州市正式实施家电下乡策略。
二、柳州市开展家电下乡活动的现状
2009年2月26日,柳州市家电下乡在柳城县正式启动。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取得显著成效。截止11月19日止,柳州市共销售家电53456台(部),销售金额约1亿元,备案家电下乡销售网点526家,向39844户农民兑现政策性补贴988万元。此项活动取得上述喜人的成绩,主要得益于以下三个方面:
(一)政府多管齐下推动家电下乡提速进村
2009年4月24日,自治区财政厅、商务厅等多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大家电下乡政策实施力度的通知,要求将新增的家电下乡政策落实到位,同时国家还将加大对广西等5个少数民族地区支持力度,将原来由地方财政负担的家电下乡补贴资金,改为中央财政全额承担。这些受扶持地区可根据财力状况加大对家电下乡的补贴力度。柳州市政府积极响应,立即指示有关部门落实上级部门出台的新政策:一是扩大限购数量,将原来每户每类家电下乡补贴产品限购1台调整为2台;二是扩大补贴品种范围,补贴品种由原来的4类增加到10类;三是简化办理程序,实现了“农民申领补贴‘一步到位’”;四是落实巡查监管制度,切实维护好家电下乡市场经营秩序;五是发放消费维权服务卡,切实提高农村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六是建立经销企业信用档案,严厉查处各种违法促销行为;七是签订优质服务承诺书,切实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八是建立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机制,逐步健全工商监管、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三位一体”的监管制度;九是建立家电下乡服务咨询点,积极向广大农村消费者宣传家电选购的基本常识和出现问题后维护自身权益的方法,将农村消费安全隐患化解于基层,消除于萌芽之中。
(二)商家想方设法推销经营下乡家电
在柳州市经营的诸多商家普遍认识到,要实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旺盛的目标,除了拥有雄厚的品牌技术力量和完善的售后服务外,还要让家电下乡更为畅通,让农民买得更自如,各种补贴手续应简化再简化些。
新出台的《家电下乡操作细则》对农民购买手续作了很大的调整,在操作上采取了一些较为灵活的方式。许多商家表示,凡由于银行网络不健全、地广人稀等原因,实行“一卡通”“一折通”方式兑付有困难的地方,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可创新补贴程序,采取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并垫付补贴资金,再与财政部门清算的方式。采取上述简化措施后,在农民提出补贴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补贴资金必须兑付到位。简化手续后,农民消费者对此是比较满意的,销售量明显见涨。
(三)农民群众和生产企业对家电下乡活动普遍支持
实施家电下乡,对农民购买家电给予财政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保增长、扩内需的重要举措和惠农政策,旨在扩大农村消费,激活农民群众购买潜能,提高农民群众生活质量,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努力宣传和推动、各商家的积极协作下,广大农民和生产企业群众普遍对此项政策表示拥护和支持。
把家电下乡活动向农村推开,广大农民群众都可以花较少的钱,购买彩电、空调、冰箱、洗衣机、电脑、热水器、摩托车、手机等八类家用电器。这是党和政府关爱农民群众生活的又一项大好事、大实事,也是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重大举措,广大农民群众拍手欢呼,由衷感谢;生产企业欢欣鼓舞,信心倍增。
三、柳州市开展家电下乡活动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家电下乡作为一个国家新政策,在制定和落实的伊始阶段必然存在许多问题和缺陷。通过对农民、企业和政府工作人员的调研,笔者发现家电下乡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很多农民对家电下乡的认知度不高,不太了解;二是补贴程序不够简化,申报补贴手续又相对繁杂;三是限制数量不能满足农民需求,设置瓶颈限制了农民的购买积极性;四是产品档次较低缺乏吸引力,无法很好满足当地农民的消费心理需求;五是产品质量、售后服务难以保证。据中消协2009年12月3日发布的“家电下乡产品使用及售后服务状况调查报告”显示,下乡家电维修率高达12.6%,每8件产品中就有1件维修过。维修过程中,维修网点远、配件价格贵和服务人员素质低则为消费者所诟病;六是销售商家未设置专门销售展示区,消费者无法有针对性的选择比较家电下乡产品;七是销售网点的分布集中在市区或比较繁华的区域,不便于较偏远农村的农民购买;八是货源到位速度较慢,时常缺货;九是销售终端反映进货价格较高,影响到销售家电下乡产品的积极性;十是未将进城打工的农民工纳入补贴范围,外来务工的农民工则无法在当地享受这一优惠政策;十一是监管手段少,制止违规行为力度不够。
四、关于柳州市下一步开展家电下乡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家电下乡作为我国扩大内需的一个重要措施,不仅给广大农民带来了切切实实的实惠,激发了农民购买家电的热情,而且也促进了家电行业的生产。2月份家电下乡政策在柳州实施以来,从总体上看初见成效。这些效果的显现,离不开我国政府及时对家电下乡政策的调整和完善。但是,任何一项新政策的设计与实施,都要有一个完善的过程。下面,笔者从“政府、企业、农民”三方面对下一步如何更好地推进家电下乡活动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一)对政府的意见和建议
一要增强服务农村、服务农民的意识,进一步提高对家电下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调动各销售网点的积极性,努力把这项利国利民的大事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二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文件下达、媒体宣传、拉横幅、发放宣传单、与企业联合搞产品展销会等形式大力宣传,营造氛围;三要最大限度简化补贴程序,可考虑让消费者直接从企业领取补贴或直接扣除用于购物款,再由企业和财政部门结算;四要不断增加产品品种,将一些更换周期短的小型家电也纳入家电下乡品种中;五要在国家补贴承受范围内适当提高产品的档次;六要与“以旧换新”有机结合;七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逐级重视,严格把关;八要提高中标企业门槛,确保产品质量合格,消除潜在的隐患;九要考虑将农民工和城市低保户纳入家电下乡补贴范围。
(二)对销售企业的意见和建议
一要想方设法加大宣传,不能单纯依赖政府的政策宣传;二要分析市场找准目标,按市场细分理论,针对农民群众这一消费群体的不同需求进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销售策略和具体措施;三要周密制定营销方案,重视计划与执行,兼顾谋略与创新;四要稳定产品质量和价格,要保证进货渠道正规合法,对供货商严格认真筛选,不能存在侥幸心理私自抬高家电下乡产品价格;五是设置产品销售专区,便于农民朋友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比较和选购,提高销售效率,节约成本;六是合理布局销售网点,在一些偏远农村适当增设一些销售网点;七是切实保证货源充足;八是密切跟踪售后服务,为企业赢得良好口碑。
(三)对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是主动关注家电下乡政策,改变被动接受信息的习惯;二是进一步增强政治鉴别力,切勿轻信“国家出台此项政策是剥削老百姓的钱财,帮助企业借助家电下乡名义销售库存货,只为拉动内需而不顾农民死活”等谣言;三是避免盲目超前消费。要量力而行,根据实际需要及家庭财力情况而决定是否购买,坚持理性消费,不必要把本来是明年、后年的钱透支用于提前购买下乡家电;四是熟悉购买家电下乡产品需注意的事项,事先了解家电下乡政策,确认家电下乡产品型号、最高限价和销售网点名单,到正规网点购买,索要正规税务发票,开箱验货时,要注意验证及保存产品标识卡等,以便顺利办理申领补贴的手续,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五是及时反映意见和建议,遇到问题主动向企业或政府反映并积极提供解决相关问题的参考建议,帮助政府完善家电下乡政策,健全家电下乡市场机制,使家电下乡更好的开展,农民可以更好的享受实惠。
作者单位: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
编 辑:张 尧
校 对:王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