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消费水平偏低的成因及对策
柳州市消费水平偏低的成因及对策
刘 进 陆润开
2006年6月29日,中国国情论坛在北京举行,论坛的主题是“消费中国:需求创造未来”,可见消费对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性。近年来,柳州市的消费需求平稳,但消费率(最终消费/GDP)偏低,低于全国和广西,且呈现下降趋势。2005年消费率比2004年下降1.98个百分点,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明显减弱,已经成为制约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的一个重要因素。本文通过一系列的数据,对柳州市目前的消费水平偏低的现状进行分析,找出柳州市消费水平偏低问题产生的原因,探索提高消费水平的途径,以促进国民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
一、柳州市消费水平偏低的现状
(一)、柳州市消费水平偏低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柳州市消费率低且呈下降趋势。2005年,柳州市的消费率仅为47.81%,处于较低水平,且比2004年的49.79%下降1.98个百分点。
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GDP的比重下降幅度较大
2001年,柳州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GDP的比重为44.66%,是“十五”时期中最高的年份,从2002年开始,所占比重开始下降,2004年降到40%以下,2005年下降到39.11%。2005年所占比重是“十五”时期中最低的一年,比2001年下降5.55个百分点,下降幅度较大。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速度低于按现价计算的GDP的增长速度
“十五”时期,柳州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年均增长速度为12.68%,而地区生产总值(GDP)年均增长15.27%(按现行价格计算,下同),两个速度相差2.59个百分点。分年度看,五年中,只有2001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长速度超过GDP的增长速度。2004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长速度低于GDP增长速度5.1个百分点,是“十五”时期两个速度相差最大的一年。2006年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速度为13.93%,GDP的同比增长速度为18.77%,两速度相差4.84个百分点。
4、县域整体消费水平更低
2004年,县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GDP的比重仅为25.81%,2005年又降到24.92%;2005年县域GDP增长16.34%,比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35%的增长速度高3.99个百分点;柳州市所辖六县拥有人口258万人,占柳州市人口的72.34%,2005年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仅有1548元,月人均129元。
5、城乡居民消费水平低,消费意愿不高
2005年,居民最终消费占GDP的比重为34.01%,比2004年下降1.74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居民最终消费占GDP的比重为22.59%,农村居民最终消费占GDP的比重为11.42%,分别比2004年下降0.58个百分点和1.16个百分点。
(1)城市居民消费水平
居民消费性支出增长速度低于GDP的增长速度。“十五”时期,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年均增长11.99%,而城市GDP年均增长17.0%,两速度相差5.01个百分点。2005年,人均消费性支出比2004年增长10.3%,而城市GDP增长16.14%,相差5.84个百分点。
居民消费性支出增幅下降。“十五”时期,消费支出各年增幅波动较大,增幅最高的是2001年,增长34.84%,2002年出现下降,2005年的增幅比2004年下降7.66个百分点。
2006年1-8月消费支出同比大幅度下降。2006年以来,城市居民的消费意愿不高,2006年1-8月份,人均消费性支出比上年同期下降17.52%,而同期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4.19%;消费性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比例仅为61.54%,比上年同期的77.74%下降16.2个百分点。
食品、医疗保健、教育文化娱乐服务三项支出占消费性支出比重逐年攀升,已达六成以上,居民消费水平仍处于满足生活需要。食品支出在消费支出的八项构成中所占比重历来都是最大的。“十五”时期,居民在医疗保健方面的支出由2000年的146元上升到2005年的748元,年均增长38.65%,是八大类消费支出中年均增长速度最高的,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也由2000年的3.28%上升到2005年的9.53%;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由2002年的521元上升到2005年的1316元,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也由2000年的11.38%上升到2005年的16.76%,目前已成为仅次于食品支出的第二大支出。2005年,食品、医疗保健、教育文化娱乐服务三项支出占消费性支出的比重已达到65.36%
(2)城镇居民消费水平
食住消费占据城镇居民消费的50%。在城镇居民的消费中,食品支出和居住支出是必需的支出。2005年,食品支出仍是消费性支出八大类构成中最大的支出,而居住类支出由2004年排列第四位上升到第二位,食品和居住支出占据居民消费性支出的55.29%。
2006年1-8月居民消费倾向下降。2006年1-8月份,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比上年同期仅增长1.82%,而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11.24%,两速度相差9.42个百分点;消费性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比例仅为60.39%,比上年同期的65.98%下降5.59个百分点。
(3)农村居民家庭消费水平
生活消费现金支出增长速度远低于现金收入的增长速度。2005年,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现金收入比2003年增长55.19%,而农民人均生活消费现金支出比2003年增长33.75%,生活消费现金支出的增长速度比现金收入的增长速度低21.44个百分点。2005年,农民人均现金收入比2004年增长35.45%,而人均生活消费现金支出比2004年增长28.47%,生活消费现金支出的增长速度比现金收入的增长速度低6.98个百分点。
生活消费现金支出占现金收入的比例逐年下降。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现金支出占人均现金收入的比例呈现逐年下降,由2003年的51.4%下降到2005年的44.3%,下降7.1个百分点。这说明农村居民将更多的钱投入到了其它方面。
生活消费现金支出占现金支出的比重逐年下降。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现金支出占人均现金支出的比重由2003年的54.26%下降到2005年的47.58%,下降6.68个百分点。
食品、医疗保健、文化教育娱乐用品及服务现金支出占生活消费现金支出比重逐年上升。2005年,在生活消费现金支出的八项构成中,食品支出占据第一位,占据第二位的是文化教育娱乐用品及服务支出。食品、医疗保健、文化教育娱乐用品及服务三项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比重超过60%,达63.59%。
(二)、柳州市消费水平与全国、广西、西部省(区、市)及有关城市对比
1、与全国、广西、西部12省(区、市)对比
(1)柳州市消费率低于全国和广西。2005年,柳州市消费率低于全国52.1%水平4.29个百分点,低于广西60.78%水平12.97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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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 |
2005年 | ||||
全国 |
广西 |
柳州市 |
全国 |
广西 |
柳州市 | |
最终消费占GDP的比重% |
53.0 |
62.63 |
49.79 |
52.1 |
60.78 |
47.81 |
居民消费 |
41.43 |
42.03 |
35.75 |
|
44.7 |
34.01 |
城镇居民消费 |
24.63 |
20.32 |
23.17 |
|
26.57 |
22.59 |
农村居民消费 |
16.79 |
21.71 |
1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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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3 |
11.42 |
大于全国。2005年,柳州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GDP的比重比“十五”时期占比重最高的2001年下降5.55个百分点,而全国200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GDP的比重比“十五”时期占比重最高的2002年下降3.33个百分点,柳州市下降的幅度高于全国2.22个百分点。
(3)柳州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速度低于GDP增长速度的幅度大于全国。2001-2005年,柳州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速度低于按现价计算的GDP年均增长速度3.78个百分点,而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速度低于按现价计算的GDP年均增长速度1.91个百分点,两者相差1.87个百分点。
(4)柳州市城镇居民的消费倾向低于全国、西部12省(区、市)和广西。居民消费倾向是消费性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比例。2004年,柳州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比例为69.37%,而全国为76.23%,西部12省(区、市)为80.46%,广西为71.69%,柳州市分别低于全国6.86个百分点、西部12省(区、市)11.09个百分点、广西2.32个百分点。2005年,柳州市城镇居民的消费倾向为69.42%,低于广西72.07%水平的2.65个百分点。
(5)柳州市城镇居民食品和居住支出占消费性支出的比重高于全国和西部12省(区、市)。2004年,柳州市城镇居民人均食品和居住支出占消费性支出的比重为55.22%,而全国为47.94%,西部12省(区、市)为48.52%,柳州市分别比全国和12省(区、市)高出7.28个百分点和6.7个百分点。
(6)柳州市农村居民家庭现金收入增长远高于生活消费现金支出增长,而全国、西部12省(区、市)、广西正好相反,是生活消费现金支出增长高于现金收入增长。2004年,全国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现金收入比2003年增长10.4%,而生活消费现金支出比2003年增长11.28%,支出增长高于收入增长;西部12省(区、市)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现金收入比2003年增长11.14%,而生活消费现金支出比2003年增长12.06%,同样是支出增长高于收入增长。而柳州市却是相反的趋势,是收入的增长远高于支出的增长。2004年,柳州市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现金收入比2003年增长14.57%,而生活消费现金支出比2003年仅增长4.1%,收入增长高于支出增长10.47个百分点。
2005年,广西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现金收入比2004年增长15.04%,而生活消费现金支出比2004年增长28.50%,支出增长比收入增长高13.46个百分点,而柳州市却是现金收入增长速度高于生活消费现金支出增长速度6.98个百分点。
(7)柳州市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现金收入高于广西,但人均生活消费现金支出却是低于广西。
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现金收入和人均生活消费现金支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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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 |
2004年 |
2005年 | |||
人均现金收入(元) |
人均生活消费现金支出(元) |
人均现金收入(元) |
人均生活消费现金支出(元) |
人均现金收入(元) |
人均生活消费现金支出(元) | |
广西 |
2323.17 |
1354.81 |
2602.73 |
1447.75 |
2994.06 |
1860.36 |
柳州市 |
2386.59 |
1226.77 |
2734.42 |
1277.1 |
3703.74 |
1640.75 |
柳州市高于或低于广西 |
63.42 |
-128.04 |
131.69 |
-170.65 |
709.68 |
-219.61 |
从表内的数据可以看出,柳州市现金收入高于广西的现金收入越多,柳州市的生活消费现金支出低于广西的生活消费现金支出就越大。
(8)柳州市农村居民家庭生活消费现金支出占现金收入的比例低于全国、西部12省(区、市)、广西,且趋势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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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 |
2004年 |
2005年 | |||
人均生活消费 |
柳州市低于的百分点 |
人均生活消费 |
柳州市低于的百分点 |
人均生活消费 |
柳州市低于的百分点 | |
全国 |
53.82 |
-2.42 |
54.25 |
-7.55 |
|
|
西部12省(区、市) |
53.18 |
-1.78 |
53.61 |
-6.91 |
|
|
广西 |
58.32 |
-6.92 |
55.62 |
-8.92 |
62.14 |
-17.84 |
柳州市 |
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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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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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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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柳州市农村居民家庭食品、居住、文化教育娱乐用品及服务现金支出占生活消费现金支出的比重高于全国。2004年,柳州市农村居民家庭食品现金支出占生活消费现金支出的比重为40.97%,比全国35.9%的水平高出5.07个百分点;食品、居住、文化教育娱乐用品及服务现金支出占生活消费现金支出的比重为71.38%,比全国的66.95%水平高出4.43个百分点。
2、柳州市消费水平与区内城市对比
(1)柳州市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低于南宁市。2005年,柳州市人均GDP14399元,人均财政收入2255元,分别比南宁市高出3352元和723元,而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5632元,比南宁市少99元。
(2)柳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位居全区14个城市之首,但人均消费性支出却位居第3位。2005年,柳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556元,居全区14个城市之首,比第2位的桂林市高出288元,比第3位的南宁市高出353元。而人均消费性支出为6634元,位居14个城市中的第3位,比第1位的南宁市低249元,比第2位的桂林市低43元。
(3)柳州市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比例居全区14个城市中的第6位。2005年,柳州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为69.42%,居全区14个城市中的第6位,比第1位的南宁市低5.37个百分点。位居第2位的是河池市74.78%,第3位的是桂林市72.04%,第4位的是北海市70.29%,第5位的是梧州市69.53%。
(4)柳州市城镇居民吃住支出占消费性支出的比重高于全区14个城市中的7个城市。2005年,柳州市城镇居民人均食品和居住支出占消费性支出的55.29%,比占比重最低的南宁市高出4.87个百分点,在全区14个城市中比7个城市高。7个城市是:南宁市50.42%、玉林市50.97%、桂林市52.55%、贺州市53.65%、来宾市54.09%、百色市54.87%、河池市55.17%。
(5)柳州市农村居民家庭生活消费支出占总收入的比例、生活消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在全区14个城市中仅高于北海市,说明柳州市农村居民家庭的生活消费欲望不强。2005年,柳州市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占总收入的比例(前文是人均生活消费现金支出占现金收入的比重)为50.9%,在全区14个城市中仅高于北海市,比占比重最高的百色市低18.24个百分点,比桂林市低7.88个百分点,比南宁市低0.59个百分点。
2005年,柳州市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为53.74%,在全区14个城市中仅高于北海市,比占比重最高的梧州市低19.73个百分点,比桂林市低6.61个百分点,比南宁市低2.27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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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家庭 |
农村居民家庭 |
|
农村居民家庭 |
农村居民家庭 |
南宁市 |
51.49 |
56.01 |
贵港市 |
52.63 |
58.49 |
柳州市 |
50.9 |
53.74 |
玉林市 |
54.68 |
60.31 |
桂林市 |
58.78 |
60.35 |
百色市 |
69.14 |
64.24 |
梧州市 |
64.76 |
73.47 |
贺州市 |
61.00 |
65.78 |
北海市 |
48.8 |
51.16 |
河池市 |
65.47 |
64.57 |
防城港市 |
53.46 |
64.86 |
来宾市 |
59.45 |
60.77 |
钦州市 |
55.67 |
70.56 |
崇左市 |
51.1 |
54.37 |
(6)柳州市农村居民家庭人均食品和居住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在全区14个城市中高于5个城市。2005年,柳州市农村居民家庭人均食品和居住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65.27%,在全区14个城市中高于5个城市,比占比重最低的钦州市高出8.12个百分点。5个城市是:钦州市57.15%、贵港市61.63%、来宾市64.0%、梧州市64.12%、桂林市64.8%。
二、柳州市消费水平偏低产生的主要原因
造成柳州市消费水平偏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症结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收入,二是保障,三是农村,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经济建设的指导思想上存在着对消费重视不够的问题。经济工作中“重投资、轻消费”,“重生产、轻生活”的偏向由来已久。现行的税收政策、信贷政策及其他相关政策仍偏重于投资而非消费,制约了消费水平的上升。在一定意义上,消费水平偏低不是因为消费增长太慢,而是因为投资增长太快。“十五”时期,柳州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30.82%,比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年均增长速度高出18.14个百分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占GDP的比重逐年上升,由2000年的17.82% 上升到2005年的33.55%。
二是决定居民购买力增长的收入增幅明显低于GDP增幅。城乡居民收入的提高是提高居民消费水平的前提条件,然而收入的增长却明显低于GDP的增长。“十五”时期,柳州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1.71%,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8.85%,而GDP年均增长15.27%(按现行价格计算)。
三是城乡居民收入水平较低,特别是农民收入水平低,使居民消费能力弱。2005年,柳州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534元,仅是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38%,是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6.52%。2005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柳州市高出937元,农民人均纯收入比柳州市高出721元。由于农民的收入水平低,城镇居民消费特别是城市居民消费已经逐渐成为拉动居民消费增长的主要力量:2005年,柳州市城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0.09%,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374元,而同期县及县以下零售只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9.91%,人均零售额仅为1548元。由此可见,占柳州市人口72.34%的农村居民消费水平低。长期的“二元经济结构”使农民低收入、低消费的状况仍十分严重,反映出城乡统筹发展出现问题,国民收入分配过多地向城市倾斜。
与此同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大,也制约了消费。2005年,柳州市城乡居民收入比为3.77: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以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高于全国的3.22:1和广西的3.57:1。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大,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农村居民的消费。
四是人们对未来生活保障信心不足,居民消费倾向低,影响即期消费的实现。目前,由于传统消费观念、消费习惯,加之存在一些未来不确定或不可知因素,如失业、养老、医疗、教育及预期收入等影响,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建立,人们对未来生活保障信心不足,相当多的消费者对未来预期不稳定,即使收入总额增加,也不愿增加当期消费,而是为可能出现的失业、养老、医疗支出进行储蓄,因而消费意愿降低,储蓄意愿增强。尤其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几乎没有,农民要承担的支出重,削弱了消费能力。目前,教育、医疗、住房等百姓必需的消费品定价偏高,严重影响到居民的消费预期,这成为集纳居民储蓄、挤压消费的重要原因。居民把钱存在银行,为买房、看病和孩子上学做准备,有钱不敢花的现象普遍存在。2005年,柳州市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医疗保健现金支出145.76元,比2004年增长98.42%,增长速度是8项支出中增幅最高的;2005年城镇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525.94元,比2004年增长50.72%,增长速度是8项消费支出中增幅最高的。
五是居民支出结构变化抑制了消费需求的扩大。目前城镇居民消费结构处于从“吃、穿、用”向“住、行、娱”升级的阶段,这种消费结构升级将会对城镇居民支出变动产生重要影响。主要体现在购房支出在城镇居民支出中不断增大(2005年柳州市城镇居民人均购房支出占人均家庭总支出的比重为8.15%,比2004年提高2.6个百分点),它虽然可以带动一部分消费需求,如对家具、家用电器的消费,但购房支出是直接计入投资需求的。因此居民支出的变化对消费需求的扩大有一定的限制作用。
六是消费政策和环境不完善。当前,城镇居民消费热点开始向住房、轿车、信息、旅游、教育、医疗服务等方面集中,但这些方面的消费环境和政策都有待完善,一些抑制消费的政策措施仍然在起作用。长期以来,在消费潜力巨大的广大农村,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发展滞后,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滞后,不能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农村商品流通网络建设十分薄弱,商品双向流通渠道不畅,农民卖难、买难问题相当突出,农村市场消费不安全、不方便、不实惠的问题也比较普遍,这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村消费需求。
四、提高柳州市消费水平的对策建议
推动居民消费增长,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体现以人为本,着眼于改善人民生活,优化消费的制度环境,使居民消费逐步成为支撑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循环。
(一)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增强消费者信心。为增加城镇居民收入,要努力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大力发展社区服务、餐饮等劳动密集型产业,鼓励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加强劳动职业培训,引导就业人员转变就业观念,发展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落实好最低工资制度,确保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彻底消除进城务工农民的歧视性政策和障碍,简化各种手续,防止乱收费,努力构建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就业市场,为农民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最大限度增加农民的非农收入,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大发展。
(二)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增强居民消费能力,提高中低收入群体消费水平,通过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政策措施,消除人们后顾之忧,提高居民消费。通过发展农业生产、减轻农民负担、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措施,使农民收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势头;严格执行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加大对职工最低工资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督促企业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围绕提升中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的目标,努力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标准,以全面增加居民收入。进一步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完善公务员职级工资制度,推进国家公职人员福利待遇货币化,使居民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提高最终消费水平的重要物质基础。同时,要加大对低收入阶层的收入转移支付力度,缩小贫富差距。
(三)尽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居民购买力的实现。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的社会保险参保率,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办法。完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妥善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问题。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要从社会保障体系上和各项政策措施上让居民对自己未来的利益保障心中有数,从而增强居民即期消费行为,增强居民消费信心。对于养老、医疗、就业等涉及城乡居民切身利益的改革,要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合理把握改革的力度和节奏,提高改革的科学性和透明度,避免居民负担过快加重,降低人们对未来预期的不确定性,促进居民购买力实现。
(四)启动存量消费,扩大消费总量。在农村地区,和生活相关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影响了农村居民对家用电器和交通工具的消费,严重制约着农村消费需求的扩大。2005年柳州市农村居民彩色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三大件的拥有量分别为每百户94.5台、14.1台和16.7台,同年城镇居民分别为137.54台、94.17台和87.01台,农村拥有量只有城镇拥有量的68.7%、15.0%和19.2%。可见,基础设施不足是限制广大农村地区居民实现其消费意愿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因此政府应实行政策倾斜,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改变农村消费环境,以适应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和生活质量提高的需要。
(五)大力发展消费品市场。适应消费需求发展趋势,搞好城乡零售市场的规划布局。合理布局城市商业中心,形成能够带动消费升级和创造都市商业氛围的消费中心。以小城镇建设为依托开拓农村消费品市场,鼓励各类投资主体投资农村商业设施建设,支持国内外大中型流通企业向小城镇延伸经营网络,采取直营连锁和特许经营等方式改造提升农村集贸市场和代销店,形成以县城为重点、乡镇为骨干、村为基础的农村消费品零售网络。加快发展贴近和方便居民生活的便利店、折扣店和中小型综合超市。发展专业性较强的家电、食品、建材等专业连锁超市。适度发展大型综合超市,控制发展大型购物中心。
(六)顺应消费结构升级趋势,继续培育和扩大新的消费增长点,激发大众消费热情。根据国际经验,人均GDP达到1000-3000美元阶段,居民吃穿类消费比重显著下降,住用类比重显著上升,住房、汽车、交通、通信、教育、旅游、文体娱乐和服务性消费等成为新的消费热点。近年来,柳州市住房、汽车、电子通讯、旅游等新消费热点的增长对推动消费结构升级和消费需求稳定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整体来看,一方面这些新的消费热点在整个消费中所占比重较小,另一方面还没有形成广泛的大众消费效应。为了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加快消费结构升级,必须继续努力培育和保护新的消费增长点效率兼顾的目的,发挥住房、汽车等新的消费热点在拉动消费结构升级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要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增加经济适用房的供给,满足广大中低收入者改善居住条件的需求。要尽快开放住房二级市场,活跃住房交易。控制部分城市住房价格的过快上涨。在城市住宅区规划中要考虑停车场的建设。制定鼓励经济型轿车使用和发展的有关政策。进一步扩大消费信贷,积极进行住房贷款证券化试点,分散银行住房贷款风险。要重点发挥消费信贷对普通大众家庭的支持力度,使住房、汽车等消费热点大众化;尽可能地增长经济型住房(包括廉租房)的供给,激发中低收入阶层的购买能力。
(七)改善和优化消费环境,完善消费政策,规范和促进消费信贷发展,加快个人诚信体系建设,为创造和保护消费提供条件。目前仍有诸多制约消费增长的不利因素,如假冒伪劣产品屡禁不止,加上一些企业不正当竞争等等,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居民的消费。因此,亟须在清理和修订不利于消费结构升级的法规和政策的同时,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加大对市场秩序的整顿和规范,为城乡居民创造一个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
作者单位:柳州市统计局
柳州市城调队
编辑:成小红 校对:吴冠旭